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 提高履职能力 提升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
近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法制讲座,就如何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运用好各种监督方式进行深入学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连出席讲座。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开展监察、公正司法和改进工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法制讲座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蔡瑛作了题为《人大监督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方式》的专题授课,围绕人大监督的定位、主体和客体、内容、方式以及各种监督方式的原理和行权程序等方面入手,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了深入讲解,既有系统丰富的专业知识,又有实际工作的参考价值。
会议要求,大家要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以致用,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履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要积极顺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升人大监督实效。各镇(街道、开发区)人大要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系统地开展学习培训,为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夯实基础,谱写新时代人大高质量监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