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马小平主持,副主任田林华、崔用龙、朱蓓华、胡燕萍、史水良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乐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华忠,副县长仲建锋,县法院院长黄欢,县检察院检察长宋跃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关法律解读》。会上,与会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县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修正)》、海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同时,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分组审议现场气氛热烈,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关于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与会人员审议认为,“十三五”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实施规划纲要确定的八大任务,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值得肯定。
同时,与会人员审议认为,今明两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复杂变化,抓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十大战役”为抓手,确保“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针对目前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会人员提出要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分析存在短板,切实提高方案的科学性、措施的可行性;对准高质量发展,建立创新机制,有效培育发展新动能等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