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矫正“协同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能,对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调查评估、交付执行、限制出境报备、收监执行、法律监督等阶段执法衔接环节切实加强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四方联动、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定期核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衔接公安、检察、法院300余次。
二是矫正“伴随式”。持续深化村(居)两委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原有帮教人的基础上,探索吸纳村(居)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加入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同时,不断挖掘亲友、邻里的贴近性优势,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时刻贴身贴心,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控和针对性帮扶水平,不断浓厚全员帮教氛围。截止目前,累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就学、就医、救助、婚姻家庭及债务纠纷等实际困难200余起。
三是矫正“精准式”。围绕帮信罪、非法采矿罪、滥伐林木罪、交通肇事罪、开设赌场罪等5大类多发性罪名,精准画像,开展高精度犯因调查,分类团辅、个案跟踪等精准帮扶。同时,与华周心理咨询学校开展合作,通过个案分析、心理干预,逐步转变以往“填鸭式”、“大水漫灌式”帮教方式,目前,已在全县建成6个标准化心理咨询室,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干预700余人次。
四是矫正“威慑式”。依托省206系统、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矫务通”APP,加大日常监管、实地走访、信息化核查等监管力度。不定时开展随机点验,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点验并谈话。创新“队所联动”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执行严肃性,社区矫正管理局定期联合县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用“技防”+“人防”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92人,其中缓刑380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列为重点管理的7人,均情况稳定,管控有力,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