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切实加强市区产业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打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实体经济的示范样板,记者2月12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于日前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温州市区(含市本级、鹿城、龙湾、瓯海、洞头,以及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等功能区)产业政策奖补项目。奖补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在产业政策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申报指南,纳入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统一申报兑现。
在申报资格上,《办法》规定,享受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的企业、个人或其他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申报单位须承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类、D类企业以及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按规定不得申报享受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在审批通过时因企业税收收入归属地搬离、税务注销、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在兑现系统填报(确认)相关数据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按规定不予奖补。
奖补项目具体分为资格定补类、数据核校类、审查遴选类,其中资格定补类项目、大数据批量匹配的数据核校类项目可以“免申即享”(含工作人员代办)方式予以办理。据了解,市财政局正积极推广“免申即享”模式,通过政策部门代办,企业、个人无需申请,即可获得政策奖补。截至2022年11月底,529个利民补助项目、348个惠企奖补项目以“免申即享”方式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