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高龄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02-10 来源:义乌商报 发布开发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浙民养〔2022〕209号文件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此前,义乌80-90周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为每人每月50元,此次调整后,该类人员的高龄津贴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除了发放金额有提高,高龄津贴的发放部门,也有变更。
从2023年2月开始,高龄津贴的发放职能从市人社局转到市民政局,也就是说,高龄津贴未来将由民政部门发放。此次待遇提高是从1月起的,因此1月份已发放的高龄津贴差额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补发。
家里有8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老人,请注意:由于原由社保部门发放的高龄津贴现由民政部门发放,因此本月由社保发放的城乡居保待遇里将不再含有高龄津贴。如果发现养老金少了,不要着急,该笔高龄津贴,民政部门会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