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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出台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发布开发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可能期望每项工作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江苏靖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朱艳明日前表示,“基层一线也是创业前线,我们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党的二十大闭幕后第一时间推出容错裁定的操作办法,目的就是引导干部放下包袱、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形成千帆竞发的干事创业氛围。”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求,近日,靖江市出台容错裁定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容错裁定委员会,细化容错情形、优化渠道程序、强化后续管理,为在一线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下“定心丸”、注入“强心剂”。

  针对容错情形难界定的情况,前期专门开展“倾听行动”,面向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干部收集意见建议46条,精准了解基层干部的担心顾虑,掌握影响干事创业的症结难点,提出10种可予容错的情形,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过程中,已履行相应调查决策程序,因市场风险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未达预期效果”等纳入其中。同时,明确13条不予容错的红线,除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问题、违反党纪国法之外,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负面舆情、重大债务违约等10种情况作为不予容错情形,推动“容”与“不容”标准更细化、边界更清晰。

  针对以往容错程序不清楚、责任主体不清晰、实践过程中难操作的情况,在机构上,专门成立容错裁定委员会,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多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同步设立办公室和咨询组,进行申诉联合受理、容错联合裁定、结果联合运用。在程序上,明确“申请—受理—认定—反馈”闭合链条,做到流程可控、过程可溯、责任可查。在机制上,建立既可以由问责机关在问责前提出,也可以由干部本人申请容错的双重提请机制,确保渠道畅通、运转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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