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入列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认定全国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我市湾沚区、繁昌区位列其中。
创建认定工作旨在探索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创建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包括县(市、旗)和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