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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大航空将调整机票退改手续费标准 实行阶梯费率
发布时间:2019-0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将调整机票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即将实行“阶梯费率”。

  国航披露,国航于2019年3月31日(含)起实行新的国内客票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新标准由两档收费标准调整为四档,即实行“阶梯费率”。“航班起飞前30天(含)之前”、“航班起飞前30天(不含)至14天(含)”、“航班起飞前14天(不含)至4小时(含)”、“航班起飞前4小时(不含)至航班起飞后”,四个时间段内的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不同且时间计算精确到分钟。同时,换开客票后退票由按照新票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手续费,改为按照原始客票(即第一张客票)的退票规则收取退票手续费。

  南航披露,从3月24日起,自愿变更和自愿退票手续费收费标准将实行“阶梯费率”,共有四档标准:航班起飞前7天(含)之前;航班起飞前7天(不含)至2天(含);航班起飞前2天(不含)至4小时(含);航班起飞前4小时(不含)后;四个时间段内的退改手续费收费标准不同且时间计算精确到分钟。

  两大航空公司本次对于机票退改手续费做出的调整,是根据民航局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的。

  该通知要求,航空公司销售客票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官网、APP等渠道的显著位置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实际执行的国内航线旅客运价种类、水平及包括退改签收费标准在内的适用条件,切实履行对旅客的告知义务,便于旅客查阅和社会监督;在旅客购买机票过程中,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签收费标准等条件。

  航空公司要合理确定客票退改签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客票的实际销售价格。航空公司要统一规范直销和分销渠道的退改签制度,确保全渠道(含直销、分销渠道)退改签收费标准一致。

  此外,航空公司要为旅客错购机票(例如姓名书写错误、重复购票等)提供免费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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