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 又一改革试点落地中关村
发布时间:2023-02-03 来源:海淀报 发布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畅通全流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制度……日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将完善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前,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
关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自主转化的权利,已有多项政策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次出台的试点方案,分类型选择了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内的市属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介绍,方案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转让、损失核销等处置事项,无需经过财政部门审批,而由各主管部门审批;如属于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自行审批。职务科技成果也有了资产贯通管理体系,允许并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资设立一级或二级公司,负责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和所形成股权的管理与运营。同时,试点方案还探索将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处置收入,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留用,用于科学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目前,位于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的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除已选定的试点单位外,试点方案还鼓励中关村示范区其他区域内的市属高校院所,及核心区内中央在京的高校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