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2023年2月1日下午,明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举办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2022年镇村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如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家颂主持会议。
薛如林强调,一是要知晓职责抓整改。被巡察党组织要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统筹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二是要压实责任抓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牵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相关市直单位要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能责任,加强指导督导,确保问题精准改、改到位。三是要加强监督强震慑。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加强过程指导和跟踪问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唱高调不落实的现象和问题。
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秦刚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分管领导通过PPT课件形式针对巡察发现的招投标、财务、村级“三资”、低保五保及敬老院工作、工会管理以及党建等方面问题开展整改辅导;市委巡察办围绕巡察整改工作流程,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制作,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撰写进行解读,对整改工作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指导性强,既“手把手”交方法,又“实打实”解问题,为下一步扎实做好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2022年镇村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1个被巡察整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整改办负责人;未被巡察的1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分管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股负责人;市委巡察组、巡察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