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自然资源部公示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拟认定名单,我市榜上有名,温州仅两个县(市、区)获此殊荣。
据悉,首批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将享受6项支持政策,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先支持。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推动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逐步改变低效粗放型的用地模式,特别是通过示范县(市)创建这一载体,以评促建,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水平。2022年,我市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永农保护任务核减、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均为温州最多,为今后发展赢得了空间、赢得了主动;全年完成“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低效用地再开发、存量土地盘活等14196亩,超额完成任务。此外,我市作为全省试点,承担“浙地智用”建设任务,该应用代表温州亮相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被省级评为“最优场景”,我市被评为最佳“县级节点”。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海洋资源节约集约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工作,节约集约水平显著增强。为此,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创建通知后,我市结合资源禀赋实际,以“海洋资源”为主攻方向,针对性开展创建工作。
据悉,近年来,我市大力探索海域立体综合开发,引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空间复合利用,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浙江省最大的海上光伏电站,投产后年发电量约38.8亿度;大力推进海洋数字化管理,完成“瑞安市海岛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设以及“瑞安市探索海域资源资产化管理”和“瑞安市海域资源价值货币化研究”试点,极大提高瑞安海洋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开展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北麂列岛诸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项目。
市资规局局长陈哲表示,接下来将继续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持续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