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余姚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
日前,市人社局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调整为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享受对象、补贴标准和享受期限不变。
已经记录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此后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难以按规定续缴失业保险费的市民朋友,可以在今年3月底前申请一次性退还灵活就业期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用退还后,将相应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