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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兰溪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

  1月5日下午,兰溪市委副书记、市长朱俊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国务院15条硬措施、省25条实施意见,金华市委八届三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兰溪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事宜。

  兰溪市领导任魁、徐政飞、蒋万平、陈焕进、单玲琳、崔海青,市级其他领导方建良参加会议。

  兰溪市政协副主席李益民应邀参加,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解读《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担当要再强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市、乡、村三级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任务举措要再梳理,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项目引领,突出重点强优势树特色,以更精准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重点要再突破,牢牢把握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建设、乡村产业振兴、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等关键重点,以点带面抓提升、抓突破。

  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树牢法治思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思维、专业能力及业务工作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根基;要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同为兰溪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力量。

  会议研究出台《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会议要求,要坚持规范与扶持两手抓,推动律师行业转型发展,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快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招商引资项目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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