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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血液库存连续“报警”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芜湖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1月4日和5日,我市党政机关在政务中心组织集体献血,繁昌和湾沚也将紧随其后,组织集体献血。”1月5日,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当前我市临床用血依然告急,目前血液库存仍在警戒线上。

  受疫情影响,我市高校学生提前放假,原计划组织的多场高校团体献血活动被迫取消,加之天气寒冷,气温骤降,我市临床用血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全血型临床供应异常紧张,目前仅能勉力维持急诊抢救需要。

  针对用血告急的情况,我市紧急协调调度,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芜部队、社会团体均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团员、干部群众踊跃献血。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加强近期团体献血的安排,确保2023年2月底前能完成全年献血计划任务的10%。

  记者从中心血站了解到,除了机关单位身先士卒,6日、9日,繁昌平铺镇和湾沚区六郎镇将组织集体献血;10-13日新兴铸管集体献血。驻芜部队也已与血站对接,择期集体献血。

  我市也向全体市民发出呼吁,为保护重症患者、恶性肿瘤、血液病患以及孕产妇等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在这个特殊时期,请广大爱心市民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个人防护,踊跃参与无偿献血,携手同行,用热血温暖这个寒冬。

  针对感染新冠病毒后可不可以献血的问题,记者同时也咨询了血站工作人员。据了解,由于新冠病毒是呼吸道病毒,不会经输血传播。到目前为止,全球尚没有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因此,曾感染过新冠的献血者的血液是安全的。根据《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中规定,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重型或危重型,超过六个月后可献血。接种灭活疫苗后满48小时即可献血;接种灭活疫苗和基因重组疫苗以外的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不含减毒疫苗)以及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后,需等待4周方可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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