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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 肇庆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发布时间:2023-01-05  来源:西江日报  发布开发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肇庆市上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年来,肇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把平安法治肇庆建设作为“六个建设”之一,通过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开展“一把手”年度述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综合考评和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等方式,肇庆率先在全省推动了全市104个镇街全部建立镇级法治建设委员会,“一把手”年度述法实现了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其组成部门班子成员全覆盖。

  在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方面,肇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政务服务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全覆盖。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推出“双容双承诺”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开办“1天办成”、手机微信端一站式申办企业事项、不动产二手房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公积金高频业务“不见面审批”,上线“肇商通·肇庆市万企诉求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运用微信小程序电子签名功能、“粤省事”肇庆专版。据了解,目前全市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办”比例在99%以上,“网上办”比例在99%以上,“就近办”比例在97%以上,实现全市6788个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材料可调用电子证照“免证办”。

  在立法方面,肇庆积极发挥地方立法经济社会引导保障作用,修订出台《肇庆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肇庆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肇庆市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肇庆市扬尘防染防治条例》《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据了解,目前肇庆已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共18部,修订4部。

  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方面,肇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不断探索重大行政决策“1+N+3”制度模式,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在“1”即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基础上,出台《风险评估办法》等“N”项配套细化文件,同步建设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社会公众参与平台、咨询论证专家库3个平台,构建了具有肇庆特色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成为全省首个建立起完整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的地市。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肇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6大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全市10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47个领域共74个事项跨部门联合执法;推动全市19个领域公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及行政执法事项345项。

  同时,肇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成立金融纠纷、企业信用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市、县、镇(街)、村(社区)四级和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据了解,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05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驻基层法院、驻信访部门全覆盖。

  法治政府建设久久为功。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肇庆连续4年获得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排全省前列,成功创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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