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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出台16条举措稳岗优工促生产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近日,我县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的若干举措》,围绕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支持企业降本减负、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暖心留工过大年活动等提出四大类16项“组合拳”,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支持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

  支持企业抢生产先机方面,我县将实施一系奖励激励措施,包括对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2年度产值5-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式,提高留象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

  持续推进企业降低成本。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等。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

  保障要素促企业生产发展。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加大用工招聘激励,开展“乐业象山”系列招聘活动,强化“10省20地30县”劳务协作,增加直播带岗、远程招聘、线下招聘和赴外招聘会场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需求。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

  实施留员工“暖心”在象过大年系列活动。开展“喜迎新春、象惠全城”消费券发放活动;组织县内各商贸流通业主体,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丰富的吃购娱系列促销活动;开展“51服务卡”迎春系列活动。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提供新春套餐、宽带、手机流量等特惠服务。举办“在象山过大年”美食、市集、赏花、采摘等新春文旅节庆惠民活动。推动义务教育段学校提供留象员工子女的寒假托管服务。组织“我与宁波这座城”研学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保障留象员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由企业向留象员工发放防疫礼包,向返象员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此次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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