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浦东新区 > 文字新闻
瞄准“无废城市”建设又一部浦东法规出炉
发布时间:2022-12-23  来源:浦东时报  发布开发区: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园区

  浦东新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有了进一步的法制支撑。12月21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若干规定》自明年2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后,第二部围绕绿色生态制定的浦东新区法规。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唐家富说,这部法将促进浦东新区率先走出一条固废资源化再利用高质量发展新路,从而引领带动上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再生骨料、标准砖,这些由建筑装修垃圾循环再生而制成的产品,如何高效再利用?在浦东新区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该问题一度被列入“需求清单”。《若干规定》给出了答案,明确“浦东新区应当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产品”。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阎锐阐释,“为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有必要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领域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全面提升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发挥其对全市资源化再利用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作为上海固废处置体系布局的“主基地”,老港基地承担了全市约50%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和50%以上医疗废弃物处理。《若干规定》这样描绘老港基地的蓝图:“老港园区应当建设成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环保科创科普先导基地、智慧绿色生态基地。”

  阎锐介绍,按照本市和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发展需求,《若干规定》明确建设老港、黎明等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同时明确了老港园区的功能定位。围绕园区地理位置、目标定位及发展需求,加强配套园区周边公用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同时加大园区的支持保障力度,明确加强老港园区国土资源利用计划统筹,并优先分配老港园区规划产业用地指标,保障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落地。

  记者了解到,老港基地处于电网末端,电能经长距离输送损失量大,也会造成大量清洁能源浪费。“老港发的电,原来采用的并网模式,这次立法鼓励老港、黎明园区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创新,通俗的讲就是‘隔墙售电’。”阎锐说,在新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下,老港基地将能实现电能高效利用、就地消纳,这样就能大量减少电能输送损耗,这个工作机制上的创新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之一。

  除了探索园区建设的创新优化外,这部浦东新区法规在用地模式、生态环保上也提出一系列改革创新制度举措,提供多样化保障。比如在用地上,鼓励创新优化供地方式,可以采用“带方案”出让方式或者“带方案”租赁方式供地,同时明确规划产业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在生态环保上,明确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的环评下放至区级审批或者备案,探索相同类型的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一次性受理和集中审批,推进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办理等。

  “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是独立的两个行政许可,这次立法探索‘两证合一’办理,两个项目可以一起收件、一起审查、一起出件,这是一种改革创新。”阎锐表示。

上一条:浦东“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启动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