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是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我们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统计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是统计工作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新时期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央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引领中国统计全面走向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局面。统计工作是北辰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面对当前疫情反复对全区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作为统计部门更应该严格落实依法统计要求,严把统计数量质量关,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落到实处。
坚守法治初心,坚决扛起依法统计使命担当。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思想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度关注,我们应该有一种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疫情新常态下,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科学高效及时决策依据的作用越来越凸显。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批示,是今年以来关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三次批示,也是在党的二十大刚刚结束之际作出的重要批示,这充分体现了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度关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刻不容缓。“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势在必行,根本出路在加强执法”,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是我们每一名统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统计法治工作中,我们要勇于“亮剑”,敢于担当,强化责任,一丝不苟地完成统计调查使命。
坚持尊法崇法,坚决维护统计调查工作权威性。今年是《统计法》颁布实施的第39周年。自颁布以来,《统计法》就是我国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的根本大法,是规范统计行为的基本准则,为统计数字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机制、严格统计调查管理、严肃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充实细化,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统计法》《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统计法律制度体系,对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和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广大统计调查工作者挺直了“腰杆”,并在统计工作中“敢于亮剑”,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现象,为统计事业保驾护航。
培训实战相结合,锻造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人才培养是关键。一是选优配强统计执法工作人员,加大执法证考试的宣传推广动员力度,积极配合总队组织好执法证考试,提高统计干部持证率,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总队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统计法》《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落实统计调查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二字方针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以战代练”,大力提升全队统计执法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名合格的统计执法人员,不仅仅是看掌握了多少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如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规范高效地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总队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参与本级、市级、国家局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实战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优化统计法治生态环境。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凝聚强大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社会共识,不断优化统计法治生态环境。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筑牢红线底线,树立规矩意识,带头尊法守法;一方面不断强化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教育,增强统计调查法治意识,推动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最后,不断在统计普法工作的广度、深度、趣味度等方面下功夫,拓宽统计普法受众,营造全民知悉、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法治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