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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视频会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泸州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开发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月9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视频会。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局长、妇幼股股长,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院长及疫情防控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熊维平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熊维平强调,一是形势认识必须完整、准确。当前新冠病毒传染性增强、致病性降低,防控政策优化恰逢其时,市区县妇幼保健机构面临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做好应对机遇与挑战的充足准备,提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政策执行必须坚决、果断。要深入研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新十条,进一步完整准确掌握二十条优化措施和第九版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要科学预防,优化三级预检分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度,坚决落实各项院感措施,全力守住院感防控底线;要分类救治,针对孕产妇、儿童等特殊接诊对象,因势、因地、因时进行分级分类救治,在院感专家指导下梳理开展就诊流线设计,设置正常人群诊疗区域、缓冲诊疗区域以及感染诊疗区域,不得拒诊;要优化服务,优化核酸检测愿检尽检、疫苗接种以及咨询等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工作,及时方便老百姓准确地了解相关信息;三是组织保障必须足够、有力。要做好人员、能力、后勤保障,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疫情防控“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工作专班,做到指挥体系更加扁平,调度更加直接,物资保障更加科学。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响应机制、首诊负责制、周调度机制、月通报机制、季演练机制、常态巡查制、定期培训机制、舆情处置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和统筹资源机制等“十条”机制保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有序和救治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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