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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召开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11-25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  发布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11月15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杨朝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工委、市政数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听取了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立法背景、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定的主要制度、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进度等情况说明,并重点围绕申报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成熟度等与参会单位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了具体的立项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加强对立法项目的科学研判,找准立法需求和立法空间,是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初始环节和前提基础,对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减少立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下来市司法局将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对申报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梳理,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加强对立法项目的科学研判,找准立法需求和立法空间,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前瞻性,扎实推进2023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

  杨朝琴副局长对各单位积极参与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就明年立法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压实立法责任。立法计划出台后,各起草单位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立法工作;二是要严格履行立法程序,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各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立法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依法开展起草工作,涉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等事项的立法项目要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要努力提升立法质效。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立法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开展立法起草、调研论证工作。下来,市司法局应及时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推动明年立法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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