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沧州市印发《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围绕强化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强化质量服务、强化品牌牵引、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工作协同7个方面提出34项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沧州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推动沧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措施要求,在45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以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有机融合检测、标准、计量、认证、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的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各县(市、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全覆盖,形成“1+18”个“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全要素的创新服务方式。同时,要突出“问诊”服务,根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定位,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品牌设计、质量管理、投资营销、政策宣贯等“把脉问诊”。
具体措施强调,要强化引导,让质量管理更先进,继续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倡导市域主导和县域特色重点培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形成适合企业提质增效的质量管理“工具箱”,促进企业在工艺、组织、产品、服务等方面竞争优势提升;要乘势而上,让质量提升更扎实,围绕县域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实施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打假保名优”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促进质量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具体措施提出,每年要实现10项以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质量服务企业行”每年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拥有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35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2.6万件、累计培育市政府质量奖企业35家以上、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600家以上6项工作目标;争取河北省14个有资金支持项目,并按照沧州市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设定标准化、沧州工匠、科技攻关、研发投入、工业设计平台、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商标品牌、政府质量奖等11个市级资金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