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海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
11月2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审议有关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林海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小劲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信咏、马小玲、张武位、钟长道、陈岳文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海丰县2021年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海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监察职能、推动平安海丰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黄定宪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张林海颁发任命书。
会议强调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开创海丰人大工作新局面;要突出“四个机关”定位,坚持“三个务必”,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做到心中有账、肩上有责、手里有招、脚下有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