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北辰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
11月17日上午,北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刚、陈秀华、祁惠红、杨彦杰出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许伟、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砚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旭彤,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大会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北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下旬召开;表决通过北辰区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北辰区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北辰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区人民法院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天津市北辰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修正草案)》;开展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