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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123工作法” 推进企业“强制注销”改革
发布时间:2022-11-21  来源:定远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有效破解企业“注销难”问题,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定远县按照“瞄准一个目标、强化两个协同、注重三个环节”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试点“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初步筛选、清算催告、部门协同核查、强制注销告知、注销决定送达等步骤,1537户吊销企业被强制注销。

  瞄准“一个目标”,高位谋划部署。“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之举,没有先例可循。为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有序顺利推进,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我县坚持“积极、稳妥、创新、规范”的工作总基调,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法院、人社、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县分管领导先行调研、听取试点工作安排,亲自谋划、亲自组织召开工作启动会,统筹谋划改革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定远实际,出台《定远县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工作对象和工作步骤。

  强化“两个协同”,高效推动落实。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税务、人社、自规、人行和法院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做好信息共享和数据反馈;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听取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二是强化局所协同。市场监管局作为工作的牵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局长协调推进,行政审批、监管、法规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认真研究上级部门“企业强制注销”改革政策、文件精神,做到融会贯通、有的放矢,在摸底排查、实地核查、公告催告等环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协同,有力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注重“三个环节”,高标推进实施。一是注重摸底排查,确保识别精准。从全县2462户吊销企业中梳理出“营业执照吊销届满10年以上的”共计2143户吊销企业,纳入“强制注销”范围,建立拟“强制注销”企业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召集长期从事企业登记、企业监管的同志,对拟“强制注销”企业工作台账进行梳理、排查,筛除不适合“强制注销”的吊销企业。二是注重现场核查,确保筛查精准。为确保拟“强制注销”企业符合“下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的法定条件,我局针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制定了《核实表》,启动了现场核实程序,发动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力量,利用20天时间,对1836户吊销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登记的电话号码采取“一户一表”、双人核查的方式,进一步确认吊销企业确实属于下落不明或者无法联系的情形。三是注重信息互通,确保注销精准。试点期间,建立了“强制注销”工作群,相关部门领导和联络员始终在线,针对试点工作情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在群内及时发布“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和时间要求,确保信息互通、确保部门紧密协同、确保工作节点按时、高效推进;同时,为慎重、稳妥推进强制注销工作,避免吊销企业逃避银行信贷,又把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中的534户法人企业信息推送给县人民银行,请人民银行协调县内各商业银行,对吊销的企业法人是否存在未处理的商业贷款进行了核查,确保“强制注销”工作精准,不留后遗症。

  下一步,定远县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举措,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后续任务,为“强制注销”制度的全面推开,提供定远方案、传递定远经验、贡献定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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