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管局健全招投标异议、投诉“放、管、服”机制,减负担提效能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年来,宣城市公管局持续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不断减轻投标人维权负担,异议、投诉办结效率、质量持续提升,因不满异议回复转而投诉的案件明显减少。
坚持简政放权。参照多个先进地区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征求市场主体、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于7月29日制发《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异议、投诉的提起、受理、处理的规范流程以及超期管控等机制。《办法》还明确了招标人是处理异议的第一主体,依法依规保证招标人自主处理异议事项。
坚持优化服务。一是降成本。在市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大厅等“线上”“线下”场景全面公示“线上”维权渠道,鼓励投标人通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线上”维权,营造便利环境,降低投标人维权的时间、交通、食宿等成本。二是优服务。在招标人处理异议需要咨询政策服务时,我局主动靠前督办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悉心给予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受理处理异议的政策指导,当好政策指导的“服务员”。
坚持科学管理。一是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评标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督促招标人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异议处理公平、公正。二是将代理机构异议办结时限、办结质量纳入月度评议指标,按月对代理机构进行评议,同时设定评价招标人异议处理质量的科学指标,以评议和考核为抓手,不断引导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受理、处理异议。
据统计2022年以来,宣城市市本级异议、投诉“线上”办理率均达到100%,市本级招标人共办结异议109件,我局共办结投诉7起,投标人因不满异议回复转而投诉的概率仅为6.42%,投诉平均办结时限仅为8.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