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有新政策 本月起无需注销后再申请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
“不用注销再重办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税号、银行开户等也不用重新申请,太方便了。”日前,关注时事的施女士第一时间来到苍南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咨询办理了经营者变更登记,只用几分钟就从窗口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变更经营者后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据了解,《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做了制度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
新《条例》的实施为个体工商户的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县市监局认真解读并贯彻落实新《条例》,积极维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良好环境,降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苍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11月3日,全县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达92334户,约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73.8%,已有3家个体工商户办结经营者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