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日前公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版《鼓励目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版《鼓励目录》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也有利于进一步稳住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振外资预期和信心。
记者注意到,新版《鼓励目录》在保持原有政策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目录更新后的总条目分为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519条,中西部地区955条,共计1474条。值得注意的是,与2020年版目录相比,新版《鼓励目录》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中西部目录增加200条、修改82条。
“此次《鼓励目录》更新,及时呼应了当前我国在经济发展中产业转型加快,新业态不断出现等现实情况。”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专委会委员张建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随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不断瘦身,《鼓励目录》相应增多,这也有利于外商妥善把握在华投资方向,增强信心和决心。
记者注意到,本次新版《鼓励目录》,有三方面值得注意: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张建平表示,我国制造业的GDP占比已超过了27%,制造业规模已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特别是,在驱动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中,制造业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主要方向,同时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意味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被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当前中国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政策相一致。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和制造业水平的提升,我国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求量迎来快速增长期。“这些主要体现为与制造业相关的专业服务,以及交通运输、物流仓储、计算机服务与软件等方面。这一发展趋势需要我国及时引导外资流向相关领域,促进外资在稳存量扩增量的同时,实现结构优化。”张建平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生产性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中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独立的服务。从发展阶段看,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某些领域实现了规模效应,如交通运输、物流、批发、零售、金融、商务等,但在发展质量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方面,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近年来,生产性服务业出现的一些新业态值得关注,也需要在内外资协调发展中实现创新,如信息与数据服务、科技服务、工业设计、农业科技、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此外,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新版《鼓励目录》将充分发挥我国中西部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持续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对此,记者通过梳理目录发现,针对人力资源优势,在江西、安徽、河南、广西等省区新增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相关产业条目;为发挥传统制造优势,在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省市新增装备制造等条目;为更好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新增农畜产品加工等条目;为提升沿边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在西藏、新疆、云南等省区新增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条目。
张建平建议,对于外商投资而言,《鼓励目录》只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各地在招商引资中还应妥善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动,建立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体系,让外商能高效便捷地在当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