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助推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发布时间:2022-11-10 来源: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开发区: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利用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执法机构职责、执法流程、执法人员、救济程序等信息,做好动态调整,确保实时更新。规范事中公示,严格“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记录,主动向执法对象告知说明。加强事后公开,“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每季度在网站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并动态更新。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淮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对现场检查(勘察)、调查取证等通过移动执法系统进行全程记录。将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和送达执行收录到行政处罚卷宗并归档保存,实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目前,已配备标准化执法装备22项,剩下6项执法装备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配齐配全。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淮北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淮北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确定重大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通知》等,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针对疑难案件,组织专家、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