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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邢台日报  发布开发区: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

  从市林业局获悉,近日,国家林草局授予26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邢台市位列其中。

  据介绍,从2016年着手“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以来,我市围绕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及组织管理五大方面,大力实施西部山区生态屏障、城区森林体系、乡镇村绿色家园、平原农田林网等生态增绿工程,积极打造特色经济林种植、林下产业、森林旅游等富民产业,初步建成了以林木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的森林城市生态格局。

  近3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及时调整造林重点和布局,把造林重点向浅山丘陵区转移、向城镇乡村转移,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共完成人工造林93.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打造了郝氏造林法万亩“七彩太行”、浅山丘陵区万亩酸枣基地、白马河大沙河生态景观林、国家储备林基地、平原区金银花特色种植等一批成规模、高标准、有特色的绿化亮点工程。同时,积极发展生态产业,截至目前,全市经济林面积达到171万亩,建成5个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和8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9.4亿元。在加强森林保护方面,严守生态红线,全市106支巡逻队、2820名护林员、650个检查站、143名瞭望员全部上岗到位,194个林火视频监测点24小时不间断监控,全市多年来没有发生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3.4%。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7个村获评国家级森林乡村,125个村获评省级森林乡村。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二英表示,将以邢台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为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把森林城市共建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生态福祉,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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