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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吴献民调研“红色出租屋”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发布时间:2022-11-04  来源: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1日下午,区委书记吴献民一行深入出租屋领域,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调研“红色出租屋”等工作。区委常委、区党群办主任谭少听,陈江街道、沥林镇、区党群办、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仲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吴献民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

  在实地查看曙光社区“红色出租屋”党群服务站、新镇社区“红色出租屋”党群服务站后,吴献民充分肯定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就下来如何更高质量开展“红色出租屋”党建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要实现出租屋管理全覆盖。各镇(街道)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准确摸清辖区出租屋楼栋数量,区分静态数和动态数,有卫星分布图和相关表格;要优化临时党支部设置,按照河流、道路、宗族、姓氏等要素进一步细化调整;要加强出租屋管理党群服务站建设,以管到位为原则,在出租屋领域建设“红色出租屋”党群服务站。

  二是要广泛发动凝聚房东力量。一方面,要发动热心房东。要延伸1+N机制,广泛凝聚热心房东,做到每一栋出租屋都有挂钩联系人,每一栋都有人管,挂钩联系一般是5-6户;要进一步明确房东职责,坚持自我管理为主、承担社会责任为辅的原则,房东要做到“五清”(房子情况、租客信息、水电煤气、消防安全、周边环境清);要发挥热心房东作用,积极收集房东、租客的意见建议,主动参加积分考评。另一方面,要发挥好出租屋管理党支部作用。出租屋管理党支部要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实现出租屋领域自治;要主动收集房东、租客的诉求,并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跟进处置进度,及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诉求人。

  三是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一方面,要规范租赁程序。区公安分局要牵头给每个出租屋管理党支部出具授权书,推动租赁双方签订合同时到出租屋管理党群服务站,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租赁。另一方面,要迅速推广粤居码。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利用1个月的时间,全面推动出租屋领域使用,11月30日前要实现出租屋领域的全覆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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