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近年来,昆山公安始终牢记执法为民初心,驰而不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构建“四位一体”执法办案中心和执法“全量清”监督管理机制,打击处理数居苏州大市首位,案件办理整体提速50%以上,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满意度提升至98.8%,执法质量迈入“优等生”行列。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伟说:“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我市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域示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刘伟表示,我市着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首先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和法治轨道坚实迈进;其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的新期待,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再次是升级执法规范化体系,深入实施“鲲鹏计划”2.0,全面布局“法治公安一号生命线”,着力构建职责更明晰、权责更统一、监管更有效、保障更有力的执法办案体系,打造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公安建设“昆山模式”;最后是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升全警依法履职能力,着力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努力在全省“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实战化职能体系建设中走在最前列。
近五年来,昆山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98万件,办结20.01万件,执法办案成绩突出;持续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24小时自助法院”,推广使用“移动微法院”,在全省率先开通诉讼费扫码支付,司法为民成果丰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团队重组,实行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司法改革亮点纷呈;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司法队伍风貌持续向好。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为昆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华说:“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涉农业、金融、生态等领域案件审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走好新时代‘昆山之路’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汪华表示,市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实施宣传民法典,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等各类纠纷,加大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力度,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权益保护,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真正落到深处、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我市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昆山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司法局局长潘成刚说。
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高站位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带动法治昆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坚持重心下移,普法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坚持助企惠民,创优服务供给满足新需求;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发展,实现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平台在市镇村三级全覆盖;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潘成刚表示,市司法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推动法治成为昆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政府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治为民宗旨,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以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昆山实现“新的超越”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