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保密规定
发布时间:2022-10-20 来源: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张江高新区杨浦园
10月19日下午,区纪委监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海市国家保密局检查指导处副处长胡宝兴作题为《增强意识、增长常识,切实做好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的辅导报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海虹主持学习会。
讲座中,胡宝兴同志用扎实的保密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保密管理实践经验,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教训,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精彩的保密教育课,进一步增强了干部们的保密意识。
余海虹指出: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观念,提高自身的防窃密意识和保密能力。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要做到三点:
一、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要进一步认清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从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筑牢严守秘密的思想防线,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
二、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纪检监察干部对拟采取的调查手段和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泄露证人信息、证据材料内容及案件调查进展情况,确保案情及涉案材料传递过程严格保密;要加强保密管理,在工作中规范使用计算机和手机等移动介质,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要不断压实保密责任
保密工作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关乎案件查办成败。各部室、派驻组的负责人要作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落实好本部门的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