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新《消条》),进一步强化静安区企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促使企业更好履行消费维权法定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消保委联合于近日召开了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简称ODR企业)和消保委投诉处理外部联网单位(简称联网单位)工作例会暨新《消条》培训会议。
心动、长宽、洋码头、欧莱雅、丝芙兰、飞利浦、麦亲、联联、大金、宝尊、利惠等10余家企业现场参加,同时另有57家ODR企业和21家联网单位通过腾讯会议连线参与。
会上,就新《消条》作了专题培训。区消保委讲师团成员对《消条》九章、八十四条作了简介,围绕“经营者的义务”部分予以重点讲解和分析,内容既涉及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普适性条款的解读,也针对新型消费业态,如“盲盒”方式随机销售行为、网络游戏、互联网“弹窗广告”等特别规制予以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投诉案例对法条适用进行分析、交流和探讨,引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学习理解新修订《消条》,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深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理念。
培训结束后,现场组织新修订《消条》在线小测试。线下与线上参训企业共120余人参加了测试,约80%的学员取得优秀成绩。通过学习和答题加深对新修订《消条》的记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各企业反映学、考结合的培训方式虽然紧张,但是效果好,并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自学、带动身边其他人员一起学,推动新修订《消条》的学习热潮,同时将依据新《消条》进一步规范企业消费维权机制,强化落实法定义务。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还将继续将“学消条、懂消条、用消条”的宣教活动推向街镇和广大消费者。
培训中,还通报了静安区ODR企业、联网单位投诉处理情况,对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等活动,从妥善做好预案防范风险等方面予以提醒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