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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疫情防控“哨点”预警奖励机制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衢州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衢州经济开发区

  10月10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哨点”预警奖励机制的通知(试行)》,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农贸市场、物流园区、公交出租车等公共场所充分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农贸市场、物流园区、公交出租车等公共场所“哨点”扫码发现黄码人员,经查验行程卡等方式发现有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200元;发现并上报红码人员,一人次奖励500元。

  二是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酒店、药店、饭店、商超、农贸市场、物流园区、公交出租车等公共场所“哨点”发现有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的人员,及时上报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的,一人次奖励5000元;后经核酸检测确诊为阳性的,一人次奖励5万元。

  三是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预警上报热线电话,并负责辖区内上报信息的核实、认定及奖励落实。

  四是同一人次的奖励就高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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