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玉坤)北京近日出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期为3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立企业承诺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将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全市逐步推广。
项目环评、水评、交评等将列入清单
试行方案提出,建立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北京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开发区高精尖产业准入标准等,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按照非禁即可、企业自愿原则,实行承诺准入。
同时,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立企业承诺事项清单,统一制定并公布承诺制改革试点承诺事项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取消政府审批,改为企业承诺。
记者了解到,建设项目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评价审查,原则上列入企业承诺事项清单。
对拟参与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投资项目,由企业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开发区管委会研究通过后,签订承诺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及时在开发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试行方案要求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情节特别严重或项目开工后三年内未竣工投产的,按照承诺约定依法落实土地使用权退出机制,切实防止土地闲置。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建立承诺履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全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通过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将企业和相关人员落实承诺行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守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支持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在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等方面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