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度县(市、区)农业渔业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浙农办发〔2019〕1号),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机构改革前单位名称)获浙江省2018年度县(市、区)渔业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2018年,平湖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深化渔业转型升级、渔场修复振兴等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了渔业转方式调结构。
一、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率先编制发布《县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整治禁养区、限养区内水产养殖,一级保护区内水产养殖全部退养,二级保护区退养10户、退养率71.4%。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技术。举办全市生态绿色渔业现场会,大力推广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新建高标准“跑道鱼”养殖水槽9条,全市累计建成“跑道”30条,“跑道”数量位列嘉兴前列。制定《平湖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2年)》,建设示范点5个,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二、强化渔业科技创新应用
深化渔业技术推广,发布渔业主导品种5个、主推技术6项,不断扩大良种良法覆盖面。遴选渔业科技示范户80户,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下乡指导养殖场276个次,培训养殖户711人次。创新院地合作,联合宁波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实施院地合作项目3个,进一步提高渔业发展产学研推水平。渔业技术推广与应用工作作为浙江省2家单位之一(嘉兴市唯一)、入围全国“十佳”示范站候选名单。
三、深入推进渔场修复振兴
加大减船转产力度,累计减船100艘、3072千瓦,完成率139%。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全年共查获电鱼等各类案件276起,试点开展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3374人次、船只1581次,清理河道2126条、违规渔具28667只。全面实施湾(滩)长制,建立市级滩长1个、镇级滩长2个、村级滩长8个。增殖放流夏花鱼苗1003.1万尾,进一步改善水质、保护水域资源环境。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深化市、镇、村、渔船四级责任体系建设,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书754份,完成渔船北斗终端设备升级改造296艘。严格执行渔船检验有关规定,登船检验率100%。加强渔船职务船员教育培训,培训船员356名。全年无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荣获浙江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完成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85批次、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