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得2018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88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30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有效促进土壤质量的改善,加速推进我县土壤污染防治进程,近日,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19〕2号),拨付我县788万元,该资金专项用于列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县财政局将按《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01号)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