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困难群众救助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23507万元
发布时间:2019-01-23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等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23507万元(苏财社〔2018〕136号、苏财社〔2018〕137号),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196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3311万元。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含农村特困救助资金160万元,城市特困救助资金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8426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102万元,孤儿生活费142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7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86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含农村低保资金10858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42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49万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371万元,城乡社区建设经费181万元,百岁老人尊老金32万元等。
接下来,县财政局将统筹使用、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社保政策,切实保障相关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