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龙湾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纯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资金保障,实施管罚并重,明确公民多方面行为规范,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教育,让文明行为蔚然成风,有效推动《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张纯芳充分肯定了龙湾区贯彻落实《条例》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条例》的贯彻实施是龙湾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水平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迫切需要,对于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监督,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志愿者等队伍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切实推动《条例》在龙湾区更好地贯彻落实。
张纯芳强调要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实施细则,结合龙湾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切实打通法规实施的“最后一公里”。要多方联动,进一步优化执法质效,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聚焦各类不文明行为,采取“德法兼治”方式,加强精细化、长效化管理,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宜业、宜游”的文明环境。要多元推进,进一步优化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持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以数字化改革推动代表联络站迭代升级 培育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