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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设医学人才助学金 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引进
发布时间:2022-07-29  来源:金华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磐安工业园区

  日前,磐安县决定在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医学人才助学金”,专项用于鼓励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和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生的助学补助、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

  据了解,第一类奖励对象是定向培养人员。即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和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生。鼓励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医学院校紧缺专业,以推进卫健人才队伍本地化。当年分数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被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耳鼻咽喉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录取前30名考生且签订回磐安工作协议的,给予每学年3万元/人的助学补助;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继续给予补助。同时,实施定向委托培养医学类学生人才计划,委托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杭州医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培养医学专业人才,给予助学(学费)补助。其中,本科生4.6万元/五学年,专科生2.6万元/三学年。定向委托培养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给予1.5万元/年的学费补助。

  第二类奖励对象是人才引进人员。即从县外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技能的高层次人才。凡具有医学类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试用考核合格,且签订全日制服务聘任合同五年及以上的予以奖励。其中,对引进应届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的,分别给予25万元/人、12.5万元/人、6.5万元/人的奖励。对引进人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从业资格,并签订5年以上全日制在磐安服务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正高职称25万元/人、副高职称12.5万元/人、中级职称10万元/人,同时具有初级职称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参照中级职称享受。人才引进人员购房补助按照《磐安县人才购房补助实施办法》执行,未购房的可申请人才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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