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法规制定走在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坚持以法治规范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全省城市文明创建综合立法中走在前列。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顺应人民群众呼声,主导制定《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法规实行严格的禁限放规定,力促大气环境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好转,巩固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两件法规的制定,连同已经实施的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一起,构成了系统较为完整、具有淮南特色的城市综合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文明城市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