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百园万企”小微企业园示范引领工程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并于本月起施行。实施意见对优化规划布局、配套建设、企业准入退出管理、用地保障、融资服务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3年努力,全市再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园100个以上,落实建设用地8000亩,建成生产及配套用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引导1万家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园区管理实现“三个全覆盖”:全市100亩以上小微企业园专业化运营、非公党建、智慧化管理全覆盖,争创四星级小微企业园区5个以上,五星级小微企业园1-2个。
在优化规划布局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围绕块状经济和主导产业特点,统筹兼顾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认真谋划编制小微企业园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提倡采用“区中园”“园中园”模式,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内布局小微企业园。鼓励老旧工业区(点)通过有机更新,完善配套,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园。
创新建设模式。鼓励多主体、多元化建设开发模式并存,在继续推行“政府主导、产权开发、企业联建、龙头企业开发”等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代建”、“片区企业组团开发”等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园。
小微企业园建筑功能设计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建筑风格要尽可能体现时代特点、文化内涵和生态要求,彰显温州文化、展示温州特色,打造小微企业园3.0版。此外,鼓励开发利用小微企业园地下空间,科学合理设定小微企业园容积率。
新建小微企业园要集中配套一定比例的职工宿舍、食堂、文娱等生活服务设施,引进研发设计、仓储物流、检验检测、财务代理、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机构,原则上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25%。园区周边要规划建设教育、卫生医疗、休闲娱乐等公共大配套。
在园区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行小微园区专业化运营管理,全市100亩以上的小微园都应建立或引入物业管理等专业化运营机构,建立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全覆盖。加大专业化运营机构培育力度,三年培育专业化运营机构10家以上。支持在市外开发建设小微园的企业回温设立运营管理总部。
在加强用地保障上,各地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原则上一次性供地,并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2年。加快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清零行动。允许村二产返回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开发小微企业园。同时,创新竞价方式。在原有“限地价、竞无偿移交厂房面积”的基础上,鼓励推行“限地价、限房价、竞亩均税收”的方式。
此外,工业小微企业园用地要实行“标准地”制度管理,合理确定相关控制执行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实行即时一并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一次性联合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