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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推出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绵阳日报  发布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要求,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近日,市财政局发布了助企纾困政策要点,通过降费奖补、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

  记者梳理助企纾困政策要点,首先,为发挥支小支农功能,市财政局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5%。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融资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不合理费用。企业可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委托担保申请,由担保机构推荐给其合作的银行后帮助企业取得贷款;也可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需要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由银行推荐给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

  其次,市财政局助企纾困政策明确,实施低利率贷款再贴息举措。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低利率贷款,财政部门按年化1.5%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布的LPR+165BP(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65个百分点),合同中应以明确条款载明该笔贷款享受财政金融互动贷款贴息1.5%的政策支持(2021年1月1日至目前的贷款不需要该条款)。

  贷款发放次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贷款资金。地方法人银行在贷款发放的次月,梳理符合条件的贷款台账,提交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支小和支农再贷款资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收到辖内法人银行提交的再贷款申请后,按程序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贷款、人民银行按照贷款金额一比一提供再贷款资金。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和吸收重点支持人群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向经办银行机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对贷款进行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个百分点)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小微企业需要先向当地就业部门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后交由当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进行征信及贷款额度调查等相关审查,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同时,我市携手5家银行新增设立了“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三类贷款降低避险门槛减少融资成本。绵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是市财政局与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邮储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平安银行绵阳分行开展深度合作,加大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其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

  据了解,纳入风险补偿基金补偿范围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包括三类:信用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法人机构保证担保的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指以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质押物的贷款);其他轻资产抵(质)押贷款(指以除知识产权以外的其他轻资产,如应收账款、销售合同、存货、股权等作为抵(质)押物的贷款)。企业无需单独申请,由合作银行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对象、类型、利息)等报市财政局委托管理机构(绵阳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备案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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