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我市全面落实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困难、提振信心。
降低失业医保缴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由10%调整为9%,按规定建立并划拨个人账户。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执行时间10个月,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施行。
缓缴困难企业社保费。符合条件的2家困难企业,经批准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3项社会保险费33万元,缓缴期6个月。允许餐饮、零售、旅游、运输企业申请社保费阶段性缓缴。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权益记录。
实施稳岗返还“护航行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全面推行“免审即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出7890家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财政直接支付3844万元。
发放援企稳岗纾困补助。为帮助因疫情影响暂停营业的市场主体,根据通告要求的停业天数,对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实施动态升级管理措施的区域范围内部分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予以一次性补助。对22家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投入使用床位,发放运营补贴160.7万元,对686名工作人员以及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433名助老员发放一次性纾困岗位补贴。
此外,我市还推出企业用工奖补政策,企业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给予招聘补贴,招录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等,全方位推动劳动力集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