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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桐乡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桐乡经济开发区

  6月21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川弟,副主任潘敏芳、张建林、姚毅军、陈建钢、戴建国参加会议。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郁新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根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近年来,市政府在优化债券资金投向、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市检察院顺应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潘川弟指出,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是党中央明确交给地方人大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人大的法定职责。他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按计划消化债务存量,有效遏制政府债务增量。必须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特别是要遏制政府债务隐性增量,完善政府债务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应急处置机制。必须凝聚合力做好政府债务监管工作,人大和政府财政、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关于新时代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潘川弟提了四方面的建议,一是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政治自觉,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要增强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担当意识,再怎么注重都不为过。检察院要立足检察职能,落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相关决定,当好桐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守护者和社会法治意识的引领者。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中的良性互动,再怎么坚持都不为过。检察机关要更自觉、更主动地和公安、法院、司法、监察等单位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刑事检察更优、民事检察更强、行政检察更实、公益诉讼检察更好、未检工作更有爱。四是法律监督者接受监督,再怎么自觉都不为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共同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进一步。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助推全市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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