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帮助市本级6100余家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稳定扩大就业,持续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营商办等15个部门联合出台33条政策措施。
主要措施包括降低经营成本、给予专项补贴、强化金融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四大方面。
降低经营成本共12条,包括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制造业个体工商户缓缴部分税费;对最终承租国有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相关行业实施暂缓养老保险政策;保障个体工商户水电气供应;减半或免收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等。
给予专项补贴共6条,即补贴防疫、消杀支出;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支持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支持进口经营户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扶持。
强化金融帮扶共8条,包括降低支付服务手续费;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丰富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深化“信用+”评价体系,推广“浙江小微增信服务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共7条,即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歇业;加快个体工商户准入准营;建立个体工商户培育库;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引导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行动;全面实施信用监管;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
据悉,各相关单位正全力冲刺惠企政策100%上架“政企通”平台,70%以上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