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了解到,针对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发展,市交通运输委日前印发了《天津市绿色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推动形成交通运输绿色发展方式,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努力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提升绿色交通治理水平,到2025年基本建立基础设施环境友好、运输装备清洁低碳、运输组织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
根据《规划》,到2025年,港口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运、封闭式皮带管廊、新能源汽车运输的比例将达到80%,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5%,绿色港口建设取得实效;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将全面落实绿色公路建设要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沥青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均达到100%,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新增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100%,交通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轨道运营里程达到500公里,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绿色出行体系更加完善;新增或更新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80%,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20%,新能源运输装备应用比例显著提升,营运车辆、船舶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行业绿色发展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技术广泛应用,绿色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为实现《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我市将重点推进加快建设一流绿色港口、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深度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交通污染深度治理、夯实绿色交通管理能力五项任务。今后,我市将推进港口低碳装备应用,有序推进天津港岸电设施改造,促进岸电设施常态化使用;进一步优化港口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大港口污染治理力度,推进“低碳码头”试点创建。同时,全面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改建高速公路将全部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推动普通国省道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不断提升铁路集疏港能力,优化公路集疏运体系;创新绿色运输组织方式,鼓励集约化配送模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打造公交都市标杆城市,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的新能源应用,鼓励开展氢燃料汽车试点应用,积极探索新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大力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营运车辆污染治理;健全绿色交通标准规范体系,探索碳普惠、碳交易等市场机制在行业中的应用,提升绿色交通科技创新研发,加快节能环保关键技术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