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办理环境信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聚焦“四度”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畅通渠道,有“广度”。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接通率100%,及时受理“信、访、网、电、微”等渠道的舆情信息,定时开展环境信访隐患专项大排查活动,对群众的投诉均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
二是督查整改,有“力度”。通过“核现场、提对策、促整改”,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69件,已经完成整改68件,剩余1件正在推进中,建立了县城饮用水水源地联合巡查机制,坚持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周巡查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建立危废库,建立危废台账,加强危废管理,有效落实“三优两加强”要求,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是工作创新,有“深度”。推深做实环境监督长制工作,濉溪县结合实际,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全县共设立县级环境监督长24人,乡镇环境监督长143人,村级环境监督长292人。明确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督长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常态化巡查,对辖区内的信访投诉及时处理,构建起“点对点、长对长”的责任链,依托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开展常态化环境监督管理,实现环境监督长制与林长制、河长制“三长合—”工作模式。
四是监管帮扶,有“温度”。采取措施积极开展企业“帮扶”行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同抓、股室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帮扶企业8家。主要涉及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及日常环境管理、规范处理危险废物指导、企业自行监测及相关台账管理指导、环评审批等方面。通过帮扶举措的落地见效,相关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