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22-04-21 来源:瓯海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瓯海经济开发区
4月19日,瓯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迪清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小林、周金平、李康、胡明德、陈继林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梅山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仕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小明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姜迪清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姜迪清指出,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任务,新一届政府班子和组成部门成员要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平台,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赖和期望,勤政为民、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尽心竭力、履职尽责,为瓯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姜迪清强调,要强化使命担当,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当历史责任,担负岗位职责,努力成为素质过得硬、能打胜仗的瓯海“铁军”的领头雁,争做瓯海赶超发展的“时代英雄”。要作出新贡献,深刻把握新时代、新阶段、新特征,坚持干字当头、干字当责、干字当强,带领所属部门努力工作、埋头苦干,确保“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在推动“法治瓯海”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自觉接受监督,要把尊重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政府工作必须遵守的一项执政原则,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洁奉公、干净干事,树立良好的从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