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出台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十四五”期间将在全市范围内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下称“保租房”)7.3万套(间)。该实施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
《实施办法》遵循“政府指导、政策支持,多方参与、市场主导,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全程监督、规范管理,专业运营、管理统一”原则,结合义乌实际,以镇街、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为引领,积极引导其他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保租房,通过新建、改建、改造、闲置住房调整等渠道,增加保租房供给,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保租房的保障对象为在义乌就业所在镇街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创业人员、在义务工人员及其他在义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旨在缓解在义工作、生活的新市民、年轻群体的住房困难。
义乌的保租房主要通过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进行筹集,同时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等渠道开展,并合理配套公共服务及商业设施。
义乌筹集的保租房将以7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主导,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其中,住宅型保租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不少于80%;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0至45平方米户型占比不少于80%,一般不超过50平方米。已经开工建设或通过现有建成住房转化的,可以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此外,项目在取得保租房项目认定书后,水、电、气价格可按居民标准执行。
“十四五”期间,义乌将新增保租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设筹集保租房7.3万套(间),其中佛堂0.7万套(间)、苏溪0.9万套(间)、上溪0.4万套(间)、大陈0.35万套(间)、义亭0.2万套(间)、赤岸0.35万套(间)、福田0.5万套(间)、江东0.7万套(间)、稠江0.9万套(间)、北苑0.9万套(间)、后宅0.4万套(间)、廿三里0.6万套(间)、城西0.4万套(间)。
租金标准方面,我市在金华相关文件基础上,探索租房券、租房补贴等多种租金优惠方式,将保租房政策与义乌人才招引政策有效结合。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确定。
发展方式方面,我市结合义乌实际提出多种筹集和建设渠道,同时明确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